| 中学教师杀害并肢解学生家长已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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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xonl.com 2007-1-24 14:22:41 燕赵都市报 | ||||||
曾经震惊秦皇岛市的抚宁县中学教师杀害、肢解学生家长案终于尘埃落定。昨日,秦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会,认为凶手张志恒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宣判其死刑。 33岁的张志恒原是抚宁县第一中学高三语文教师,2006年2月10日上午8时许,他用学校的电话通知学生小丽(化名)的父亲李某,邀其过来与他谈谈小丽的学习情况,由于李某当时在市里开会,便联系妻子王某过去谈。王某于8时45分用小灵通给张的手机发了短信,约定了碰头的时间和地点。
责任编辑:吕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