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学生求爱遭拒持刀追砍女生受审(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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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xonl.com 2007-1-12 8:38:11 燕赵都市报 |
兰兰靠在爸爸肩上痛苦不堪 -新闻提示: 2006年7月7日,本报以《求爱遭拒丧失理智大一男生挥刀追砍女同学》为题报道了省会红旗大街附近某高校一名大一男生小杨,因求爱遭拒刀砍女同学的恶性事件,经司法鉴定,被砍女生兰兰伤情为重伤。昨日,此案一审开庭,行凶的小杨当庭认罪。 1 庭审:被告当庭认罪 昨日9时20分左右,受害人兰兰在父母的搀扶下,步履蹒跚地走进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兰兰受伤的双手插在一个特制的大棉套袖里,满是刀伤的头部带着一顶紫色的帽子。上了刑庭的楼梯,兰兰就眼含热泪,见到了法官,兰兰和母亲都流下了眼泪。兰兰的一位亲戚告诉记者:“这孩子被吓出病来了。” ○事实清楚庭审顺利 9时30分左右,庭审正式开始,兰兰的32位亲戚朋友专门从老家赶来参加庭审。小杨的父母也专门从湖南怀化赶来。 法庭调查开始,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指控了小杨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2006年7月5日傍晚,小杨向同学兰兰表达爱意遭拒,就萌生了报复的念头,于是从校园的一个烟酒商店借来一把菜刀谎称要切西瓜用。次日7时30分,小杨又将兰兰约到操场上,再次表达爱意,被兰兰委婉拒绝后,小杨从腰间掏出菜刀挥砍兰兰的头部、肩部以及手臂。兰兰逃跑呼救,小杨继续追砍,直到被两名清洁工发现并制止。 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小杨承认完全属实。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小杨的口供、兰兰在办案机关所做的陈述、证人证言,小杨的辩护人以及兰兰的代理人都没有提出异议,因此庭审进行得非常顺利。 ○兰兰的伤情令人心惊 在出示兰兰受伤的照片时,现场的人都为之一震。法医鉴定兰兰的伤情为重伤,全身刀伤合计100多处,仅头部就有30多处,大部分触及颅骨。仅右手就有7根钢钉,右手中指被砍伤断成三节,右手腕弯曲功能丧失,握手不能,对指不能。左手、肩部、后背都不同程度受伤。 小杨在回答法官“杀死兰兰的目的”时表示,“我喜欢她,她把我当弟弟看待,她拒绝我,我接受不了。” “兰兰来了吗?”小杨问。 “她就坐在你身后”,小杨慢慢地转头看着被自己伤害的兰兰无语。“你看她还是以前的样子吗?”法官问。此时,兰兰母女情绪失控,哭得泣不成声,兰兰一直没抬眼看小杨。 ○被告希望法院从重处罚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时表示,指控小杨犯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小杨疯狂砍伤兰兰,主观恶性大。他的主观恶性以及人身危险性与其大学生身份非常不符,初次遭拒,就有如此暴行,毁了他人也毁了自己,给受害人带来了身心重创,应该从重处罚。 小杨的辩护人指出,小杨的年龄虽然已经成熟,但心理未成熟,主观恶性不大。小杨的悲剧是他性格内向造成的,事发具有偶然性。小杨的家人会尽力赔偿,与受害人家属尽量达成一致。辩护人希望本着惩罚和帮教相结合的原则,请法庭综合考虑对小杨从轻、减轻处罚。 兰兰的代理人指出,小杨的罪行给兰兰带来的损失是无法弥补的,在座兰兰的亲属希望能感受到他内心真正的悔过。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时,小杨表示他很后悔,对不起兰兰及其家人,他表示,“希望法院从重处罚”。 庭审结束时,法官希望小杨真正悔过,将来好好改造,不要再干扰兰兰的生活。案件择日宣判。 2 对话:被告觉得愧对两家人 记者与小杨进行了面对面交谈,下面是对话摘录。 “你与兰兰认识多长时间了?” “同学一年了。” “喜欢她多长时间了?” “喜欢了一个月。” “怎么就选择了拿刀砍这种方式对待自己喜欢的人?” “她说‘把我当弟弟看,绝对不可能’,我当时就特别想不开,怎么就不可能?第一次被拒绝,感到非常难受失落,动手之前就想‘报复一下’。”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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