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招工30天内须为招用者办理参保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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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xonl.com 2006-11-3 15:36:38 长沙晚报 |
本报讯(记者 雷云 通讯员 谢新吾)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要求,所有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包括劳务派遣公司都应为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注册地为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缴纳医疗保险费。 意见提出,用人单位应在招用农民工的30天内,为所招的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农民工参保总体按照“低费率、保当期、不建个人账户”的原则参保,农民工参保医疗保险费按各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2%缴费,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不需个人负担。缴费的方式可以按年、季、月缴纳,也可以按合同期、工期一次性交纳。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3年以上的农民工,可以认定为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可按我省现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享受当地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农民进城从事个体经营的,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办法参保。 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不按规定参保或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农民工因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参照当地农民工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予以报销。如果因为单位的原因致使农民工不能享受相应待遇,又没按规定为农民工报销医药费的,农民工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责任编辑:刘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