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市卫监所公布6起案例 散装熟食加热再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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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xonl.com 2006-12-21 21:45:50 三湘都市报 |
三湘都市报12月20日讯 今天,长沙市卫监所公布了今年的6起典型散装熟食案例,提醒市民避免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食用超市熟食中毒 贺先生于2006年1月15日在某超市负一楼购得该超市自制已拌料的散装卤猪脸58克,当日晚经微波炉加热后食用,2小时后贺先生感到腹痛、腹泻,伴有呕吐。 卫生部门调查发现:该超市的卤猪脸半成品销售时无防护设施及温度调节设施,卤制间无上下水设施改切熟食,熟食柜台未标注卤猪脸食用方法。 李女士于2006年11月2日中午在某超市购得该超市自制的已拌料的散装熟食鸡爪500克,当日晚6时李女士一家三口均食用了鸡爪,2小时后出现恶心、畏寒、发热、呕吐、腹泻等症状。 据卫生部门调查,被投诉超市熟食柜台无温度调节设施,熟食均为常温下敞露式销售;投诉者购得的鸡爪放置于冰箱内冷藏,食用前稍微加热后即食用。 吃熟食前要加热 长沙市卫监所表示,销售散装熟食柜台必须具有卫生防护设施及温度调节设施,熟食现场改切必须有上下水设施及施工用具的清洗、消毒设施;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A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口罩等;超过保质期限的散装食品,不得重新加工销售,应由经营者或制售者负责销毁并保存相关记录。消费者在购买散装熟食时,也可就以上一些标准进行观察和选择,同时从商场、超市购买了散装熟食后最好再次煮熟、杀菌,并尽快食用。隔餐、隔夜或冷藏的熟食品,食用前也一定要加热。 作者:徐焰 责任编辑:冰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