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企业所得税08年元旦起征 将减收所得税3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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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十年动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简称新《企业所得税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湘企最快将从明年2月份起按新法申报预缴所得税。 “两税合并后的新法,对于内企占主体的湖南是一个利好消息。”今天上午,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发布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负责人表示,内企所得税缴纳税率的降低,税收优惠政策的放宽,将为中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创造有利环境。 湖南税务部门同时做出初步估算,税率的调整将直接影响着湘企近35亿元的利润。 预计2008年湖南将减收企业所得税35亿 “相对现行税率口径,新法施行后,内资企业将少缴四分之一所得税。”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税政三处副处长石洪波这样解读新法。 新《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25%,在现行税率33%基础上降低了八个百分点。新法还规定,对于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的税率。 “新税法对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定义标准也比过去放宽了。”石洪波介绍,从事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都将被纳入新税收优惠的范围: 一类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 一类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其它企业。 所得税缴纳税率的降低,税收优惠政策的放宽,为中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创造了有利环境。湖南税务部门同时做出初步估算,预计2008年湖南将减收企业所得税35亿元。 发挥杠杆作用:税收优惠向高科技、环保等企业倾斜 “这是国家给了企业实惠,给企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石洪波说,从长远来看,企业发展将有利于国家财政增收。 新税法统一并规范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整合,重点向高科技、环保等企业倾斜。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将按90%计入收入总额。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为鼓励企业技术进步,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将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湘企明年2月起可申报预缴所得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方式缴纳。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湘企最快可从明年2月起申报预缴2008年1月份的所得税。 责任编辑:吕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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