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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昨日发布有关文件,明令禁止春运期间公路客运票外乱收费的行为,不得强制收取保险费。
省物价局重申,春运期间,我省公路客运票价按省物价局、省交通厅湘价重[2003]165号文件规定的基准运价执行;除车辆通行费按规定收取外,发售给旅客的车票不得加收诸如空调、茶座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必须坚持旅客自愿购买的原则并单设窗口办理,不得以旅客未声明不购买保险票为由,在售票时搭售和强制收取保险费。
责任编辑:吕晋